来源:审计署审计科研所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🚵🏻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🫨、医疗等费用🐦。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👈🏽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🤟。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🏊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😢。
五🏄🏼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🫓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👣。
六🤳🏿🗯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八🧙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(沈科言)